华润燃气与华润银行及华润信托订立新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9-01-04

来源:智通财经网


        华润燃气(01193)公告,由于2015年战略合作协议将于20181231日届满,故公司就新战略合作安排与华润银行及华润信托订立2018年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华润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期限3年,华润银行同意向集团提供而集团可不时使用华润银行其有权经营的一般银行服务。2018年华润信托战略合作协议期限3年,华润信托同意向集团提供而集团可不时使用华润信托一般提供及有权经营的信托及基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信托贷款、股权合作、股权代持、购买应收账款、买入返售、咨询顾问服务、债券承销服务、证券及货币基金及其他信托服务。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1231日止3个年度各年,2018年战略合作协议期限内华润银行连同华润信托向集团提供存款服务以外的金融服务及产品(不包括华润银行及华润信托提供的存款服务以及仅以集团支付的费用及佣金计算相关百分比率的金融服务)的建议最高每日金额预期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1231日止3个年度各年,华润银行建议每日存款上限预期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2018年战略合作协议可令集团按正常商业条款使用华润信托及华润银行的金融服务并支持其于华润集团内的发展,且其规模不会令集团的资源承受风险或影响集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